9728太阳集团哲学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实习方案
根据9728太阳集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属于必修环节,6个学分。社会工作本科毕业生攻读MSW,实习时间不少于600学时;非社会工作本科毕业生攻读MSW,实习时间不少于800学时。研究生实务实习是以实践为本,并辅以理论与实践及专业发展的反省。要求研究生能够进一步掌握扎实的实务知识和技能,能整合理论与实践开展个案、小组和社区等实务工作,也能从社会政策和机构管理的工作中作出个人的分析、研究和评估,进行理论、实务和专业发展上的反思。
一、实习目标
实务实习主要为学生提供一个独立开展各项实务工作的机会,学生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发展专业的态度,独立开展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实践,逐步掌握扎实的实务知识和技能,整合理论于实务。
通过实习的过程,期望可以实现:
1.对社会工作专业目标和价值观有积极的认同,遵守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伦理进行实践;
2.进一步掌握扎实的实务知识和技能;
3.在实践中整合所学的理论、原则和技巧,开展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对实务工作和社会政策做出个人分析、研究和评估等;
4.进行理论、实务及专业发展的反省;
5.在助人的过程中能够自我觉察和自我接纳,实现自我成长;
6.了解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运作;
7.形成个人的研究兴趣,初步确定论文选题。
二.实习方式
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愿的原则,学生可以选择与本专业建立长期合作的实习基地集中实习,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机构分散实习。
目前,有十余家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与我系签订了实习合作协议。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民政局、救助站、福利院和妇联;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涉及儿童、青少年、老人、妇女、家庭、社区综合服务等。
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安排。在实习开始前,由实习协调老师负责联络各实习机构,确定当期的实习生需求及岗位等信息,并在考虑机构所提供岗位与专业教学需要的基础上确定当期实习岗位表。学生在了解实习岗位信息后,初步选择确定实习机构,在获得机构的同意后最终确认各自的实习机构。每家实习机构都应为实习学生配备教师督导,实习学生与机构督导的安排比例为4:1。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安排。学生向实习协调老师提交实习机构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在确实机构信息真实后方同意。学生保持与实习协调老师和教师督导老师的定期联系。
三、实习的基本程序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实习的时间定于第2学期,一般从三月初开始至七月初结束,实习时间不少于800学时。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日志、考勤表,评估表、鉴定表、撰写实习总结报告等。
四.实习补贴
五、实习督导安排和职责
实习督导是实习教学的核心角色,与学生的学习成效有着密切的联系。实习督导通过定期地与学生面谈与沟通,催化学生整合在课堂上学到的专业知识、技巧和态度到实务工作中,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学生的自我觉知与专业认同。
实习实行双督导制,由专业的一位专业教师和机构的一位资深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即教师督导和机构督导共同督导学生的实习。
教师督导会定期与机构督导及实习学生保持联络,及时掌握学生实习的进度与内容,并协助实习学生解决在实习过程中所遭遇的困扰与问题,且与机构督导共同评估实习学生的表现。
机构督导通常会和实习生一起工作,负责督导实习学生在机构的工作,了解其进度,并定期给予回馈,以及建设性的建议。
教师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具体职责如下:
1、教师督导的职责
教师督导主要由本专业的教师担任,负责帮助学生在实习时把理论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中,还帮助学生对有效的专业实践标准有所了解和领悟,监察学生实习的总进程以及启发学生思考在实习过程理论与实践的整合及自我的成长与转变。
具体来讲,教师督导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正式确认所督导的实习学生后,教师督导需要开始与学生进行接触,增进相互的认识,并了解学生实习的期望。
(2)教师督导应在实习正式开始前/初,拜访机构一次,把实习学生带入实习机构,与机构督导见面,初步了解实习机构的环境及实习要求,并就实习的相关安排进行(上班时间、工作内容等)沟通。
(3)教师督导应协助新任机构督导了解实习课程的要求和运作过程,适时安排与机构督导和实习学生讨论会,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
(4)在实习开始阶段,教师督导应协助实习学生发展个人的学习计划,并与实习学生、机构督导就学习计划的内容和督导计划达成一致的意见,以帮助实习学生获得结构性的学习经验。
(5)教师督导应在学生实习的过程中,不定期地与实习机构取得联系,包括拜访机构、电话或电邮等方式,及时了解和评估学生实习状况,及时作出回应以协助学生获得适当的实习经验。
(6)教师督导应为实习生提供周详、有计划的督导面谈,以针对学生在实习上表现或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面对面且较为正式的讨论。一般来说,建议每两周能够安排 一次1~2 个小时的个人或小组形式的督导面谈。
(7)教师督导应仔细评阅实习学生定期上交的实习作业,包括实习日志/周志、工作计划、过程记录及评估等文书,教师督导需及时给予相关指导,并从中选择拟教授或值得讨论的问题与学生在面谈时探讨,以协助学生运用理论架构与实务工作相互整合。
(8)当实习学生在实习中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教师督导应成为学生的资源,实习中较为复杂的、突发性问题也可以同实习协调老师一起讨论解决。
(9)教师督导应对实习学生整个实习过程的表现予以最终的评估,在正式的评估前,应阅读完学生所有应提交的实习文书,并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
2、机构督导的职责
机构督导是实习机构选派的具有社会工作教育或培训背景,并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经验丰富、具体负责实习生指导的实务工作者。机构督导主要负责学生在实习机构遇到的工作问题,为学生的实务实践提出及时和有效的指导。
担任机构实习督导的社工应出席本专业举办的实习会议并不定期接受由社会工作专业提供的短期实习督导培训课程。
具体来讲,机构督导的职责包括:
(1)机构督导应在机构为实习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协助安排适当的学习机会给学生以完成学习的目标,以及帮助实习生认识和了解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行政支持。
(2)在运用实习学生人力时,各种指派的工作,都应将学生视为学习者,并期待从其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对机构有所助益,而非因机构正式工作人力之不足而给实习生安排工作。
(3)机构督导应提供实习学生适当的工作空间,并协助学生发展个人的实习计划,并与实习学生、教师督导就学习计划的内容和督导计划达成一致的意见,以帮助实习学生获得结构性的学习经验。
(4)监察实习学生在实习各项工作中的表现,指导和协助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定期给予反馈。一般来说,建议每周能够安排 1~2 个小时的个人或小组形式的督导面谈实习督导应定期督导学生,为实习生提供周详、有计划的督导面谈,以针对学生在实习上表现或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面对面且较为正式的讨论。
(5)实习机构督导应参与实习学生作业的批阅,尤其是对于工作具体开展及策划等方面方案的批阅和指导。
(6)实习机构督导应与教师督导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监察学生实习安排,在实习结束前,对学生的工作表现,完成正式的评估考核。
六、实习学生的要求和职责
实习生在实习之初,实习学生须通过各种途径尽快了解机构的服务与运作、服务对象的特点与需求、社区的环境与资源等。在此基础上,实习学生初步计划出相关的学习活动和经历以协助达成学习目的,完成实习计划。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还是需要根据机构的性质完成一定的具体实务工作。实习学生应该了解他/她在实习过程当中应该履行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
2.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因为自己的忽视破坏实习单位的形象;
3.在实习之初,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机构以及机构服务领域的相关知识;
4.了解并遵守实习单位的政策和程序;
5.学习与实习机构的工作人员合作;
6.自觉按时完成规定的实习时数和实习任务;
7.实习过程中要主动积极地学习专业技能,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及时与机构督导取得联系;
8.实习结束后,应完成机构所交办所有事项和移交事项;
9.除非机构有特殊原因要求学生在实习时隐瞒身份,学生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他们的身份是“实习社工”;
10.应以尊重、礼貌、诚恳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
11.必须尊重案主的隐私权;
12.应完整、详实地记录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情况;
13.当面临到异常或十分复杂的决策或议题时,应及时向实习督导请教与询问;
14、定期与机构督导、教师督导进行督导会谈,使督导了解自己的实习情形,也通过与督导会谈及时地解决实习过程中遭遇的情绪困扰和专业技能困境;
15.配合院系要求完成实习任务,配合实习协调老师关于实习机构/机构督导信息的收集;
16. 准时出席专业安排的实习会议、培训等,并积极参与学系举办各种交流活动;
17.准时提交相关实习文书材料。
七、实习评估
对学生的实习评估是一个贯穿于整个实习期间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评估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检验学生实习的实务成效,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以评促发展,通过评估让学生更清晰地自我察觉,对自己有更理性全面的认识。实习督导会在一个较为规范的基础上和学生一起审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学习成效和困难及压力,同时也对学生如何去改进工作和规划职业提出建议。评估包括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由学生自评、机构督导评价和教师督导评估三方共同完成。在最终评估阶段,先由学生对照实习评估表进行自评,再由机构督导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分,最后,教师督导会在实习生所有功课完成之后,参考实习学生本人和机构督导的评分,结合学生参与实习活动的表现,给出最终的评价。
实习结束后学系将根据学生实习的总体表现,评选优秀实习生若干名。优秀实习生首先由老师推荐,实习指导小组会对所推荐的学生实习文书进行抽查,如无特殊情况,可确定优秀实习生人选,并在实习总结会上予以奖励。
对于如有不明晰的地方,请及时联系教师督导或实习协调老师咨询解决。